今天是大年初一,一早就被挖起來去做禮拜,雖然是同一家人,但三個家庭卻前往三間不同的教會,我們家是去惠民教會,隔壁家是去莒光教會,而奶奶則堅持到更遠的舊城教會。
三間教會的新年禮拜時間都不一樣,惠民教會最早,八點開始,其次是莒光教會的八點半,最後是舊城教會的九點。
一到了惠民教會,是我不喜歡的敬拜讚美,我看了一下流程,距離禮拜正式開始還有兩首歌。所以我假借買口香糖,逃到了附近的7-11。由於不是真的想要吃口香糖,所以我在口香糖那個攤位站了很久,最後買了一條奇異果的葷Hi-Chu。
我在巷口停了大約五分鐘,接著回到了惠民教會,聚會也正式開始。今天的內容是帖薩羅尼加前書5章15-24節。我坐在下面聽牧師講道,但腦中一直在想這個禮拜天我應該到哪個教會聚會這件事。
惠民教會有個我不能接受的問題,因為底下的年輕人聽不懂台語,所以牧師會用中文來講道,這讓我很不能理解,為甚麼我到了長老教會,卻還得聽中文的講道。我年輕時也會排斥台語,但因為上一代的堅持,使我不得不去聽台語講道,也因此,到了日本,我不用講那種鱉腳的台語來證明我是台灣人。
但現在台灣的教會卻不這麼做,在文化上一再地對年輕人讓步,就因為底下有小朋友聽不懂台語就改用中文,那麼不就剝奪了他們唯一可以傳承文化的機會了嗎?
然而,我只是個過客,每間教會有每間教會的問題,從我的角度看出去的問題對於惠民教會也許不是問題,為了一個每年出現三四次的人來捨棄讓惠民教會更好的改變,也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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