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9日

關於恐龍法官...

台灣最近出現恐龍法官這個名詞,一名法官將涉嫌性侵日籍交換女學生的計程車司機謝東憲以5萬元交保,消息一出立刻引發社會大眾的不滿,甚至在FB上發動罷免該法官的連署人數超過了27萬人。

在聊這件事之前,我想先講關於真理教的故事,提到奧姆真理教,很多人會直接聯想到東京地鐵沙林事件,1995年3月20日,奧姆真理教徒在東京地鐵釋放沙林毒氣,造成16人死亡及6300多人受傷。

很多人知道東京地鐵沙林事件,但可能不知道松本沙林毒氣事件,其實在東京事件之前,在94年真理教徒為了實驗沙林毒氣,曾經在長野縣松本市做實驗,當時造成8人死亡660人受傷。當時的嫌疑犯,叫做河野義行,因為他是最早通報這件事情的人。

河野先生是名作家,松本事件發生後他第一個向警方報案,由於事件發生在深夜,於是警方便把他當成嫌疑犯,不採信他的說詞,之後又在他家搜出被認為可以合成沙林毒氣的農藥及沖洗照片用的化學物品。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河野先生就是松本事件的犯罪者。

河野先生的妻子因為這個事件而變成了植物人,他還有三個1X歲的女兒,雖然河野先生極力澄清自己的清白,但日本所有媒體都把他當成松本事件的殺人犯,所有的報導都是以河野先生就是殺人犯為出發點來報導,河野一家就這樣受到日本媒體的輿論譴責了9個月,直到東京沙林事件發生,警方才發現這兩件事情其實都是奧姆真理教做的,河野先生一家才獲得清白。

河野先生之所以被當作殺人犯報導,消息來源,其實是我們熟悉的:"警方私下表示"。由於受到污衊,河野先生對警方產生不信任感,因此對於警方的調查採取不配合的動作,於是警方私下便對媒體發佈"其實河野先生就是事件的主謀"這樣的假消息,日本媒體在得知這樣的八卦消息後,就把這個八卦當作事實來報導。

事情水落石出後,日本的各大媒體,紛紛對於自己長達9個月的不實報導向河野先生以及社會大眾道歉,這件事情被當成日本新聞媒體的一個污點,之後日本的媒體在處理新聞上更加的小心謹慎,避免再次報導沒有可靠來源的新聞。

在法律上,除非有證據證明被告有罪,否則被告就是無罪。但在一般社會大眾的觀感中,卻是除非有證據證明被告無罪,否則被告就是有罪。也就是說,在法律上,你說我有偷東西,那你要證明我有偷,我才有偷。但在一般社會大眾的觀念是,除非你證明你沒有偷,否則你就有偷東西。這樣微妙的差異,就是恐龍法官誕生的原因之一。

台灣人很不能接受強姦這項罪名,雖然刑法規定強姦罪是判五年以上徒刑,但社會大眾期待的處罰大多是剪掉、剪掉撒鹽、剪掉撒鹽餵狗之類更為殘酷的刑罰。其實法官不能判人剪掉或者阿魯巴,但法官只要沒有判剪掉撒鹽餵狗,都會被認為判得太輕,這也是恐龍法官誕生的一個原因。

一般人很容易把法官跟檢警搞混,法官要維持公正,所以是不會介入調查的,提供嫌疑犯犯罪證據是檢調的責任,而不是法官。對於法官而言,無論坐在被告席上的人長得多麼獐頭鼠目,如果檢察官不能證明他有犯罪,那麼他就無罪。

台灣的法院分級是三審三級制,一審二審是事實審,也就是根據事實來判定被告有罪與否,三審則是法律審,最高法院看的並不是看事實,而是一審二審用的法律有沒有錯,但一般人無法分辨兩者之尖的差異。之前的性侵三歲女童案就是如此,在三審時,由於最高法院的法官認為二審法官引用的法規錯誤,發回更審,經過媒體報導,就變成了恐龍法官。

這次的事件也是一樣,法官為甚麼裁定五萬元交保?其實問題出在檢察官,因為檢察官用了一個不久前才被大法官釋字所說不能單獨使用的「重罪羈押」,而且在申請書上也沒認為被告有逃亡之嫌,於是法官只能依法駁回聲請,而裁定交保。

當然台灣法院從開店以來從未間斷過的惡名,有錢判生沒錢拚死,司法黃牛猖獗,司法從未獨立,一般民眾對於司法機關(其實是整個政府)普遍不信任也是相當重要的原因。

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你不能用道德的標準去看法律,尤其在台灣這個路上看到錢都不會撿,公車遇到老弱婦孺就一定讓座的極高道德標準社會中更是如此。很多人一聽到強姦就緋村劍心上身,甚至認為不需要審判只要強姦就是剪掉撒鹽,這是道德,這不是法律,台灣是法治國家,你可以要求立法委員去修法強姦罪改為剪掉,但你不可以自己去剪,不然你也犯法。

講回最早提的沙林事件,台灣媒體未審先判的惡習才是我們該檢討的

"日本交換學生問路卻慘遭色狼司機性侵!一名來台就讀大學的日本女交換學生,前天晚間搭捷運到新北市土城區,找台灣籍男友,因為迷路,在街上徘徊,謝姓計程車司機佯裝熱心,載她去找男友,卻載往山區性侵,土城警方昨天已經逮捕謝姓司機,移送法辦。"

這樣的新聞沒人認為有錯,因為台灣已經習慣這樣子的報導。法官都還未裁定,媒體就已經先判定,那要法院做什麼?上面的斜線部份應該是檢方認定的事實,而不一定是事情發生的經過,雖然對受害者有些不好意思,但受害者確實也有做偽證的可能,這需要檢方調查、法官判定之後才能證實,在尚未判決之前,謝姓駕駛是有可能無罪的。

收起你看到一百萬都不會想佔為己有的高道德標準,現在在講的是法律。如果法律不能保護謝姓駕駛這個畜生可能被誣告的話,那麼法律也不能保護你免於冤獄,請記住,如果在沒人證明你有罪的情況下,你是清白的話,那麼畜生也是如此。

我不能阻止你活在只有好人壞人的世界,但也許你可以開始想想現實跟理想尷尬的差距。

2011年7月5日

啟動原始碼:Source Code

上個禮拜阿福推薦我一部電影:啟動原始碼:Source Code,其實在之前也有點想看這齣,不過他的預告片實在不怎麼吸引我,而且一開始出現在我的硬碟中的版本聲音跟影片有點對不起來,加上網路上的影評又沒有很熱烈,所以就沒看。幸好阿福有推薦,不然我又會錯過一部好片。


2011年7月4日

一封給某人的信....

你好:

我走在學校旁邊河堤的路上,無意識的,五點的天空,無論上午或者下午,顏色都是一樣的,在我們見面的那段日子,太陽總是從你那邊升起,從我這邊落下。

前些日子,從朋友的口中聽到了你的消息,知道我熟悉的笑容,仍然晴朗地掛在你的臉上。雖然我的心像是被什麼扎了一下,但我仍維持一貫的表情,和朋友侃侃而談關於你跟我還有其他人的過去。我不在乎的事情,似乎多了點,如果我不把那些難過隱藏起來的話,也許現在的我可以過得快樂一些。

我開始跑步,想要忘掉什麼事似的奔跑,漸漸的,我的腳開始感到疲倦,但想要忘掉的事還沒忘掉,所以我只好繼續往前跑,我的眼睛開始失焦,看到的一切開始模糊,但想要忘掉的事情,卻好像越來越清楚。

那天,也是像今天這般炎熱,我跟你走在這條學校旁邊河堤的路上,討論著週五準備要一起看的電影,我對週五的約會非常期待,但你似乎有些不開心,我以為你不喜歡那部電影,但好像又不是那麼一回事,走在旁邊的你,距離總是遙遠地讓人嘆息,直到今天,我還是不明白你不開心的原因。

我的速度慢了下來,在路的盡頭轉彎,因為盡了全力的跑,所以疲倦的連想要忘掉的事是不是忘了都不知道,我調整自己雜亂的呼吸,四周的景物又變得清晰,我抬頭看著天空,無論上午或者下午顏色都一樣朱紅的天空,在我們不再見面的這段日子,太陽總是從我這邊升起,從你那邊落下。





-Mask 2011.7.4